4月25日,極客網了解到,近期,證監(jiān)會同時發(fā)布了匯百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華西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等設立申請文件反饋意見。據證監(jiān)會官網披露的信息來看,目前等待新基金公司設立申請批文的公司達到35家,其中有9家中止審查。
值得一提的是,匯百川基金是由華泰資管總經理王錦海攜3位舊部計劃創(chuàng)設的個人系公募基金公司,而華西基金持股的重要參與人員之一李本,是剛剛進入的原大成基金投資總監(jiān)。
據相關公告顯示,證監(jiān)會對匯百川基金、華西基金的設立均提出了6大意見。
首先,對于匯百川基金。證監(jiān)會提出幾點要求:
1、根據申請材料,持有5%以下股權的非主要股東謝明擬任股東董事,而持有5%以上股權的非主要股東張斌未擔任董事。要求其就前述安排對匯百川基金董事會安排的考慮和合理性進行說明論證,并就是否存在規(guī)避股東資格條件的情況進行承諾。
2、根據申請材料,匯百川基金公司章程(草案)僅規(guī)定主要股東提名董事長、副董事長(如有),未規(guī)定其他董事(包括獨立董事)的提名安排,不符合《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治理準則(試行)》第三十五條第一款“公司章程應當明確規(guī)定董事的提名......等內容”規(guī)定,要求予以補充完善。
3、根據申請材料,匯百川基金擬任股東劉歆鈺、張斌、蔡宗琦目前均任職于華菁證券資產管理部。要求就前述人員集體離職是否會對華菁證券資產管理業(yè)務平穩(wěn)運作及相關投資者利益造成不利影響進行說明。
4、要求提供匯百川基金擬任主要股東王錦海在基金公司獲批后從原單位離職的承諾。
5、要求各股東就匯百川基金需要時向其補充資本、提供流動性支持,違規(guī)經營或發(fā)生重大風險時積極配合處置工作,基金管理人職責終止時提前做好產品處置預案、配合移交管理人職責,督促基金公司將基金管理業(yè)務、客戶、系統(tǒng)、業(yè)務資料、人員等移交及安置納入相應制度等事項作出承諾及安排。包括但不限于所有股東按照模板出具承諾函;制定基金管理人職責終止后產品處置預案,明確基金管理人不能履職時的處理流程和職責分工等;修訂完善《公司章程》《緊急情況處理制度》《風險管理制度》《信息披露制度》等制度文本,將承諾函的內容逐一落實到相關制度中。
6、匯百川基金相關工商預核準登記文件已過有效期,要求提交更新后的工商預核準登記文件。
相關資料顯示,王錦海,畢業(yè)于同濟大學橋梁工程系和清華大學經濟管理學院,曾參加美國哥倫比亞大學高級管理培訓。曾先后擔任中國建設銀行總行信達信托投資公司、中國銀河證券有限公司任高級投資經理、中信證券資管負責人、華菁證券副總裁(分管資產管理部)。其2020年4月加盟華泰資管,擔任總經理。
其次,對于華西基金。證監(jiān)會提出幾點要求:
1、證監(jiān)會關注到,華西基金提交的工商預核準文件中華西基金注冊地為四川省成都市,但《華西基金合規(guī)經營情況報告》稱“最終確定深圳市作為基金公司的注冊地和運營地”。要求公司對申請材料相關差異情況進行說明,并對華西基金的主要辦公地進行說明。如華西基金注冊地由成都市變更為深圳市的,還需提供申請人與四川省政府溝通的情況說明。
2、《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管理辦法》第三十九條第二款規(guī)定,基金管理公司的股東及其實際控制人“應當通過股東會行使權利”,不得“直接干預基金管理公司的經營管理、基金財產的投資運作”;《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治理準則(試行)》第十九條第二款規(guī)定,“股東不得直接或者間接要求公司董事、經理層人員及公司員工提供基金投資、研究等方面的非公開信息和資料”。要求就華西證券風險管理部對華西基金投資交易實時信息查看、公平交易監(jiān)控等安排是否符合前述規(guī)定予以說明;如存在不符合情況,請予以完善。
3、要求主要股東華西證券與持有5%以上股權的非主要股東李本剛分別出具就華西基金董事會組成及安排不存在臺底協(xié)議以及出具虛假承諾將自愿承擔法律責任的承諾。
4、根據申請材料,華西基金擬任督察長2015年4月至今未在證券基金行業(yè)從業(yè),要求對其履職勝任能力進行說明論證。
5、要求提供華西證券2020年度經審計的合并財務報告。
6、要求主要股東華西證券就履行對華西基金持續(xù)補充資本、在公司出現流動性危機時給予流動性支持提供承諾。
資料顯示,李本剛,管理學碩士,2001年7月至2002年8月就職于西南證券投資部,任助理研究員。2002年9月至2005年9月就職于中關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任研發(fā)中心研究員。2005年11月至2010年7月就職于建信基金研究部,歷任研究員、高級研究員。2010年8月加入大成基金,歷任研究部高級研究員、行業(yè)研究主管、股票投資部價值組投資總監(jiān)、股票投資部總監(jiān),在2020年離職前擔任大類資產配置部首席權益配置投資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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