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預計負債計提是否足夠充分?呀諾達回復創(chuàng)業(yè)板IPO二輪問詢

5月10日,極客網了解到,海南呀諾達圓融旅業(y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呀諾達)5月9日披露上市委第二輪審核問詢函的回復意見。

創(chuàng)業(yè)板上市委主要關注呀諾達關于預計負債、凈利率大幅增長等14個問題。

申報文件顯示,2020年10月20日,保亭盛璽以公司延期返還租賃的土地為由,向海南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請求裁決公司將其占有使用的35.74畝土地騰空恢復原狀后返還給保亭盛璽,并按每畝每天190.44元的標準支付自2020年5月27日起至實際返還之日止的延期返還土地使用費。此后,保亭盛璽后撤回仲裁并向保亭縣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按上述訴訟請求計算,截至2020年12月31日,土地使用費合計148.38萬元。

創(chuàng)業(yè)板上市委要求呀諾達披露截至目前上述訴訟的最新進展情況、2020年確認預計負債金額、計算過程,結合案件具體情況分析相關預計負債計提是否充分。

呀諾達對此回復稱:

(一)訴訟或仲裁基本情況

2020年10月20日,保亭盛璽以呀諾達延期返還租賃的土地為由,向海南仲裁委員會(海南國際仲裁院)申請仲裁,請求裁決呀諾達將其占有使用的35.74畝土地騰空恢復原狀后返還給保亭盛璽,并按每畝每天190.44元的標準支付自2020年5月27日起至實際返還之日止的延期返還土地使用費(暫計算至2020年10月20日為993,723.54元)。

2020年11月23日,呀諾達向海南省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提交《申請書》,申請確認呀諾達與保亭盛璽之間無仲裁協議、海南仲裁委員會對上述糾紛不具有管轄權。2020年12月24日,海南省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下達“(2020)瓊96民特330號”《民事裁定書》,確認呀諾達與被保亭盛璽之間就本案沒有仲裁協議。2021年1月29日,海南國際仲裁院出具“(2020)海仲案字第1763號”《決定書》,準許保亭盛璽撤回仲裁。

2021年2月2日,保亭盛璽以上述仲裁同一案由向保亭縣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判決呀諾達將其占有使用的28.63畝土地騰空恢復原狀后返還給保亭盛璽并向保亭盛璽支付延期返還土地使用費暫計人民幣1,368,526.60元(自2020年5月27日起暫計算至2021年2月2日,以190.44元/天/畝計算),最終計算至呀諾達完全返還之日止。

2021年4月25日,公司收到保亭縣人民法院傳票,該土地租賃合同糾紛將于2021年5月8日開庭。

(二)預計負債的計提

依據《企業(yè)會計準則第13號-或有事項》第四條規(guī)定,與或有事項相關的義務同時滿足下列條件的,應當確認為預計負債:

1、該義務是企業(yè)承擔的現時義務;

2、履行該義務很可能導致經濟利益流出企業(yè);

3、該義務的金額能夠可靠地計量。

預計負債應當按照履行相關現時義務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計數進行初始計量。

根據海南省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于2020年12月24日作出的裁定,公司與保亭盛璽之間沒有仲裁協議,海南仲裁委員會對上述糾紛不具有管轄權。截至2020年12月31日,保亭盛璽尚未向法院提起訴訟,于當時,保亭盛璽與公司的土地租金爭議事項導致公司經濟利益流出的可能性極低。

因此公司于2020年未計提預計負債。

根據本案呀諾達代理律師事務所海南澤田律師事務所的說明,保亭盛璽主張呀諾達支付的土地占用費標準遠高于同一區(qū)域、同樣用途的土地目前的租賃價格,保亭盛璽主張的土地使用費明顯過高,故認為對方有很大可能性無法獲取其所訴求的金額。報告期內,公司亦向其他方租賃(如金江農場)呀諾達景區(qū)及周邊土地用作種植、景區(qū)整體的景觀維護,該等租賃單價為約500-2000元/年/畝,由此估算爭議所涉及的28.63畝土地年租金公允價約為1.43-5.73萬元/年。即使最終法院判令公司需支付租金,預計也不會對公司經營業(yè)績產生重大影響。

截至本招股說明書簽署之日,除上述仲裁訴訟事項外,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重大訴訟或仲裁事項。

申報文件及首輪問詢回復顯示:(1)公司2020年第四季度收入為6,351.44萬元,為2013年以來第四季度收入最低值;2020年第四季度凈利潤為2,746.12萬元,為過去20年來第四季度凈利潤最高值。2020年,公司為吸引游客進行了折扣促銷活動,但2020年第四季度凈利率為43.24%,顯著高于歷史期間。

創(chuàng)業(yè)板上市委要求呀諾達:分析并披露在產品價格存在大量折扣的情況下,2020年第四季度收入低于往年,但凈利潤顯著高于往年的合理性。

呀諾達對此回復稱,報告期內各期,第四季度收入、成本與凈利潤情況如下:

2020年第四季度營業(yè)收入較上年同期減少1,784.79萬元,降幅21.94%;凈利潤較上年同期增加834.31萬元,增幅43.64%,主要系營業(yè)總成本的下降幅度大于營業(yè)收入的下降幅度及企業(yè)所得稅的下降。

1)2020年第四季度營業(yè)總成本同比下降38.49%,營業(yè)收入同比下降21.94%,營業(yè)總成本大于營業(yè)收入的降幅導致凈利潤同比上升2020年第四季度營業(yè)總成本(包含營業(yè)成本、稅金和期間費用)3,509.27萬元,較上年同期下降2,196.05萬元,主要系隨著收入的下降,職工薪酬下降1,144.74萬元、折舊下降286.44萬元、宣傳推廣費下降258.75萬元,其他各項成本費用合計下降506.16萬元等。

由于2020年受疫情影響客流量下降,公司在保障服務品質、員工生活水平的情況下合理安排員工輪班、降低績效工資等,導致第四季度職工薪酬下降1,144.74萬元。

2020年在收入下降的情況下,相關成本、費用相應減少,同時公司執(zhí)行嚴格的預算管理,降低費用支出,主要包括以下項目:

①宣傳推廣費下降258.75萬元,主要包括:a.旅行社推廣費下降171.17萬元,主要系原合同約定的,投放在旅行社門店的易拉寶推廣時間為2019年7月至2020年6月不等,相關推廣費在2020年6月底已全部結清,并分期計入銷售費用。2020年由于疫情影響,旅行社攬客量大幅下降,合同到期后公司決定不再進行旅行社易拉寶投放,目前以媒體、機場、高鐵站等廣告投放為主;b.宣傳制作費下降67.58萬,主要是考慮到網絡媒體傳播更為發(fā)達,公司適當減少了紙質傳單、物料的印制。

②由于客流減少,導致餐飲食品銷售成本下降90.60萬元、商品銷售成本下降10.91萬元。

③由于2020年第四季度較上年同期的游客量減少,導致景區(qū)運輸業(yè)務車輛運次減少,燃油費相應下降47.50萬元,維修費下降32.96萬元等。

④降低費用支出,如業(yè)務招待費下降26.49萬、差旅費下降76.39萬等。

⑤由于部分資產正常達到折舊年限,2020年第四季度未計提折舊,導致營業(yè)成本減少286.44萬元。

2)公司2020年享受海南自由貿易港鼓勵類企業(yè)所得稅優(yōu)惠,減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yè)所得稅

公司所得稅費用較上年下降584.65萬元,主要系:①2020年享受海南自由貿易港企業(yè)所得稅優(yōu)惠政策,按15%繳納企業(yè)所得稅,所得稅優(yōu)惠183.70萬元;②因以前年度企業(yè)所得稅匯算清繳調整,收到多繳納的企業(yè)所得稅退稅292.69萬元,減少當期所得稅費用,列入非經常性損益。

(3)公司2020年第四季度收入下降主要因為客流量的下滑,受產品折扣影響較小

2020年受疫情影響,公司客流量大幅下降,為緩解經營業(yè)績下滑的趨勢,提高游客入園后的二次消費收入,公司第四季度主要給予了團客旅行社更多的折扣,但團客旅行社招攬的游客占呀諾達景區(qū)入園總人數比例呈現下降趨勢,因此該等折扣對公司第四季度收入下降的影響較小,主要由于客流量的大幅下滑。

綜上所述,2020年第四季度收入低于往年同期,但凈利潤顯著高于往年具有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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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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