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密格:公司因未設置并使用污染防治設施,收行政處罰決定書

9月16日,資本邦了解到,新三板公司歐密格(832059.NQ)于近日發(fā)布了關于公司收到行政處罰決定書的公告。

公司違反了《江蘇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的相關規(guī)定,未在有產生揮發(fā)性有機物廢氣的密閉空間中設置并使用污染防治設施。

具體情況如下:

據悉,產線在支架類LED光電管項目點膠工段和貼片類LED光電管項目酒精清洗工段生產過程中有揮發(fā)性有機廢氣產生,生產活動在密閉車間中進行,未配套建設廢氣收集和處理設施。

最終,根據《江蘇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第八十七條第一款規(guī)定:“違反本條例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guī)定,未在密閉空間或者設備中進行產生揮發(fā)性有機物廢氣的生產經營活動或者未按照規(guī)定設置并使用污染防治設施的,由生態(tài)環(huán)境行政主管部門責令改正,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款;拒不改正的,責令停產整治?!碧幜P結果:罰款人民幣肆萬元。

針對上述違規(guī)事實及處罰結果,歐密格稱,公司將認真吸取教訓,加強運行管理,積極整改,及時安裝廢氣收集和處理設施。同時,已在相應工段加裝廢氣收集和處理設施。

公開資料顯示,歐密格于2015年3月13日掛牌新三板,主營光電子器件、新型平板顯器件、液晶模組、集成電路、LED顯屏、LED照明設備、平板觸摸屏、線束及車燈研發(fā)、制造、銷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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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16
歐密格:公司因未設置并使用污染防治設施,收行政處罰決定書
歐密格(832059.NQ)于近日發(fā)布了關于公司收到行政處罰決定書的公告。公司違反了《江蘇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的相關規(guī)定,未在有產生揮發(fā)性有機物廢氣的密閉空間中設置并使用污染防治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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