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遭索賠800萬 索尼成被告)
11月10日,有消息稱,索尼移動被一家名為“無線未來科技公司”的企業(yè)訴至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理由是索尼移動旗下兩款XperiaZ5手機涉嫌對該公司持有的專利構成侵權,無線未來科技公司請求法院判令索尼移動賠償損失800萬元,并判令禁售索尼移動這兩款手機。
從涉案專利來看,無線未來科技公司起訴索尼移動的專利為中國授權專利ZL200880022707.5(CN101689884B),名為“通信網絡系統(tǒng)中控制信道”。根據(jù)技術內容,該專利很可能構成標準必要專利。
據(jù)了解,由于標準必要專利是實施相應標準產品的生產、制造無法繞開的專利,一旦該專利被認定構成標準必要專利,那么需要為使用此專利“買單”的就不會僅是索尼移動,而是國內整個智能手機行業(yè)。
資料顯示,該案的原告無線未來科技公司,實際是加拿大Wi-LAN公司旗下子公司,加拿大Wi-LAN公司則是一家全球知名的NPE或PAE機構。所謂NPE(專利非實施主體)或PAE(專利主張實體)機構,是指自己不從事專利產品的生產和制造,而是通過專利許可授權獲取收益的機構或公司。加拿大Wi-LAN公司在該領域久負盛名且提起的訴訟眾多,早在2007年,該公司就曾與蘋果、戴爾、惠普、英特爾以及索尼等知名公司發(fā)生過專利訴訟。當時,Wi-LAN公司指責上述公司侵犯了該公司與Wi-Fi相關的專利以及DSL產品中使用的電力消耗技術等方面的三項專利。
專家表示,如果無線未來科技公司勝訴,在納斯達克上市的Wi-LAN公司可以獲得一項針對索尼的禁令,阻止索尼在中國這個全球最大移動通信設備市場上銷售LTE標準的智能手機,索尼也可能被禁止從中國出口LTE標準的智能手機。
北京商報記者試圖聯(lián)系到這家企業(yè),但是在網上卻搜索不到這家企業(yè)的正規(guī)官網。
雖然索尼業(yè)績持續(xù)下滑,但索尼移動近期卻表現(xiàn)良好。索尼此前剛剛公布的2016財年二季度財報顯示,索尼移動通訊業(yè)務銷售額為1688億日元(約合人民幣108.9億元),營業(yè)利潤為37億日元(約合人民幣2.39億元)。在2016年Q1索尼移動部門實現(xiàn)盈虧平衡,運營利潤達到1.859億日元(約合人民幣1200萬元),二季度的利潤是一季度的20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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