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賣小哥車禍身亡家屬索賠53萬元,美團以未簽勞動合同拒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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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裁判文書網日前披露了原告外賣小哥(已故)王某某父母與被告天津沃趣人力資源有限公司、北京三快科技有限公司(美團)生命權、健康權、身體權糾紛一審民事判決書,江蘇省昆山市人民法院以王某某未與美團公司簽訂勞動合同,且車禍發(fā)生在非工作時間為由駁回原告所有訴訟請求。

天眼查披露的判決書顯示,2018年5月25日,王某某在美團眾包手機軟件上注冊為美團騎手,與天津沃趣人力資源有限公司合作并簽署勞務協(xié)議,兼職自行搶單自行安排時間進行外送業(yè)務,沃趣公司按時支付其送單費用。2018年8月11日3時43分許,王某某駕駛電動自行車闖紅燈進入昆山市某路口,與一輛輕型廂式貨車車頭發(fā)生碰撞,造成王某某倒地受傷死亡。經昆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認定王某某負交通事故主要責任,貨車司機趙某某負該次要責任。

昆山市人民法院2019年2月25日作出民事判決書,認定王某某父母損失計928463.99元,由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蘇州市分公司在交強險醫(yī)療費限額賠償881.99元,在死亡傷殘限額內賠償11萬元,交強險合計賠償110881.99元。超出交強險部分817582元由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蘇州市分公司按照35%的比例賠償286153.7元。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蘇州市分公司兩險合計賠償397035.69元,貨車司機趙某某墊付款50800元由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蘇州市分公司代為返還。

王某某父母認為法院認定損失總金額為928463.99元,尚有531428.3元損失未獲賠償。王某某在為沃趣公司提供勞務時發(fā)生交通事故,沃趣公司系江蘇美團平臺派送業(yè)務的經營人,是死者提供勞務活動的直接接受人和受益人,要求法院判處沃趣和美團公司共同賠償53萬余元損失。

被告沃趣公司辯稱,王某某與其公司是提供勞務及接受勞務的關系,沒有任何勞動勞務關系,事故發(fā)生時王某某并未履行職務,此外王某某違法闖紅燈導致事故發(fā)生,存在明顯過錯。

美團公司認為與王某某不存在任何勞動、勞務或勞務派遣關系。此外王某某簽訂的眾包協(xié)議中,明確規(guī)定外賣員執(zhí)行勞務服務期間發(fā)生的所有用工風險或給第三人造成的人身傷害(死亡,傷殘,醫(yī)療)和財產損失均自行承擔責任。

昆山市人民法院審理后認定王某某并非是在接單和送單的過程中發(fā)生交通事故,要求沃趣公司承擔責任沒有依據。美團公司與王某某不存在勞務關系,亦無需承擔責任。2019年9月20日一審駁回原告王某某父母所有訴訟請求,原告還需承擔案件受理案件受理費1529元。(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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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4-14
外賣小哥車禍身亡家屬索賠53萬元,美團以未簽勞動合同拒付
昆山市人民法院2019年2月25日作出民事判決書,認定王某某父母損失計928463.99元,由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蘇州市分公司在交強險醫(yī)療費限額賠償881.99元,在死亡傷殘限額內賠償11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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