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自由法案》背后的政、經博弈

美國眾議院通過新立法,限制美國國家安全局大規(guī)模收集美國人的電話記錄;但只是制定NSA在美國國內的行為準則,而對其在全球范圍的各種放肆行徑卻沒有約束。

據中新網報道,美國眾議院近日通過一項新立法,限制美國國家安全局(NSA)大規(guī)模收集美國人的電話記錄。這項名為《美國自由法案(USA Freedom Act)》的議案,是在去年10月份由一名民主黨參議員和一名共和黨眾議院議員聯合提出,目標是限制美國政府的大規(guī)模監(jiān)控計劃。

雖然法案還要在參議院獲得通過,但已算一年來社會呼聲甚高的NSA改革的一個重要進展。法案通過后,NSA將不再被允許大規(guī)模收集美國公民的通話數據,取而代之的是特定必要的數據,要求NSA在調查恐怖主義時先獲得秘密法庭命令,然后向電話公司索取記錄。

《美國自由法案》是美國國會數十年來,第一次采取步驟終止政府監(jiān)控計劃的某些活動,但像斯諾登所說“它預示著民眾將能從NSA拿回屬于個人的權利和從政府桌上奪回席位”,恐還為時過早。因為在美國內部,支持NSA監(jiān)控計劃的力量也很強大,而且有“國家安全”這樣“高大上”的借口,從法律層面,也有《愛國者法案》、《信息自由法》等條款可為引用。未來NSA將如何改革,實際取決于美國國家利益與公民自由之間互相博弈后的結果。

與最初的提案比,獲通過的《美國自由法案》進行了很多修正,這一修正法案是在白宮、情報機構和國會高層議員進行了數周激烈談判之后的最終產物,奧巴馬政府表示了公開支持。但美國國內的互聯網業(yè)勢力卻對此很不滿意,蘋果、臉書、谷歌、微軟等“改革政府監(jiān)控”聯盟,認為新法案存在“無法令人接受的漏洞,可能還會允許(情報機構)大規(guī)模收集互聯網使用者的資料”。

無論是基于對互聯網的信仰還是商業(yè)目的,美國互聯網業(yè)都希望美國政府能夠真正保障信息自由以及最高的信息安全。NSA的大肆監(jiān)聽行為顯然已經削弱了客戶對美國科技公司的信心,比如思科CEO錢伯斯坦承,NSA的行為已經導致部分新興國家客戶延后采購。如果奧巴馬不能采取與時俱進的行為準則,美國的全球科技領導地位可能會因此受損,互聯網可能會變得支離破碎、新的互聯網前景可能永遠無法實現。

最后需要指出的是,這次《美國自由法案》只是制定NSA在美國國內的行為準則,而對其在全球范圍的各種放肆行徑卻沒有約束。近年來,有大量信息揭露出NSA對中國、德國等國領導人進行監(jiān)控,監(jiān)控和入侵從中國到沙特阿拉伯等地的國有企業(yè),在美國政府看來,這些活動切合了美國就如何保護國家安全所做的廣泛定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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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5-26
《美國自由法案》背后的政、經博弈
美國眾議院通過新立法,限制美國國家安全局大規(guī)模收集美國人的電話記錄;但只是制定NSA在美國國內的行為準則,而對其在全球范圍的各種放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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