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G頻譜爭議“暫落石錘”:臺灣大哥大被判付遠傳7.65億元

1月19日消息(林想)臺灣的移動通信競爭激烈,為了促進競爭,臺灣向多家運營商拍賣了4G頻譜。除了老牌的中華電信、遠傳電信以及臺灣大哥大以外,還有臺灣之星和亞太電信獲得了4G頻段。經過一定的網絡建設周期,幾家運營商也開始為臺灣消費者提供4G服務。

日前,臺灣大哥大、遠傳電信由來已久的4G頻譜爭議終于“暫時落下石錘” ,雙方有關4G頻譜C1及C4頻段的訴訟案,臺灣地區(qū)高等法院17日做出裁判,臺灣大哥大應給付遠傳電信7.65億元新臺幣。

至于遠傳聲請臺灣大哥大應繳回C4,繳回C4前不得使用C1暨該部分假執(zhí)行,則裁判廢棄。而第一、二審訴訟費用,由臺灣大負擔二分之一,剩余由遠傳電信負擔。

臺灣大哥大表示,目前尚未收到法院判決書,待收到后將和律師研議上訴,以全力維護公司權益。

遠傳則表示,非常感謝本案主審法官還給遠傳一個公道,依遠傳的主張,求償金額至少為10億580萬元,法院僅判決臺灣大要賠償遠傳7億6,577萬元,故遠傳會待收到判決書后再行研議。

據(jù)了解,雙方頻譜爭議,起源于2014年4G第一次釋出頻譜時,臺灣大哥大、遠傳互相標到對方使用中的頻譜,遠傳于2015年年初提前繳回C1頻譜讓臺灣大哥大使用,但臺灣大哥大并未繳回C4給遠傳使用。

遠傳因此于2015年5月向臺北地院提出“定暫時狀態(tài)假處分之聲請”,當年9月再向法院提起追加訴訟,請求臺灣大哥大返還C4頻段。

臺灣大哥大后來向法院提出抗告救濟,并至法院提存9億2,700萬元反擔保金,爭取繼續(xù)合法使用C1。遠傳則向法院提起10.48億元擔保金、以及臺灣大使用C1、未返還C4的違約賠償金10.058億元。

雙方在4G頻段的爭議“一地雞毛”,但這起事件突顯出臺灣4G競爭之激烈,4G運營商為爭奪頻段資源強化服務,各家運營商不只比電信資費、服務質量,私下的角力也在法律交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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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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