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孟永輝
如果我們把互聯網技術看成是互聯網經濟時代的“基礎設施”,那么,數字科技就是數字經濟時代的“基礎設施”。既然是一種“基礎設施”,數字科技就無法僅僅只是簡單地存在于某個或某些場景當中,它應當是一個普適的存在。但是,現實情況卻是,人們僅僅只是把數字科技看成了單一的行業(yè),不斷讓它失去這種普適性。
很顯然,對于數字科技這種孤立且片面的認識是無法讓它獲得長久且持續(xù)地發(fā)展的,同樣地,如果數字科技僅僅只是淪落成為金融科技的代名詞,一樣會讓它的功能和作用大打折扣。因此,讓數字科技真正回歸它的本質,而不僅僅只是讓它成為金融科技的代名詞,才是確保數字科技可以發(fā)揮更大作用和效能的關鍵。
這就需要我們理順數字科技與金融科技的關系。當關系理順了,數字科技的發(fā)展才能順暢,才能真正成為數字經濟時代的新“基礎設施”。經過我對數字科技的長期觀察,有關數字科技與金融科技之間的關系應當包含如下幾個方面。
金融科技是數字科技的場景,而不是全部
對于數字科技,人們的誤解很深,甚至還有很多玩家簡單粗暴地把它和金融科技劃等號。這種做法非但無法真正發(fā)揮數字科技的功能和作用,甚至還會把數字科技的發(fā)展帶入到類似互聯網金融的死胡同里。事實上,所謂的金融科技,僅僅只是數字科技的一個場景而已,除此之外,數字科技還能與金融之外的更多場景產生聯系。
究其原因,這是由數字科技的基礎性所決定的。所謂的數字科技并不是一個單純的行業(yè),而是一種較為基礎的底層技術,同互聯網一樣,它能夠與幾乎所有的傳統(tǒng)行業(yè)與互聯網行業(yè)產生聯系,并且讓傳統(tǒng)行業(yè)與互聯網行業(yè)產生改變。對于金融行業(yè),抑或是互聯網金融行業(yè)來講,它們僅僅只是數字科技改造的一個場景而已,絕不是數字科技的全部。
然而,很多的數字科技玩家將自己看成是金融科技的代名詞,最終非但無法讓數字科技的功能和作用得到真正發(fā)揮,甚至還將會把數字科技的發(fā)展帶入到死胡同里。所以,我們首先要做的就是要讓數字科技跳出金融科技的牽絆,站在更高的維度看待數字科技本身。
將金融科技看成是數字科技的一個應用場景,并且以金融科技為突破口來尋找數字科技對更多行業(yè)和場景的結合點,才能讓數字科技的功能和作用得到更大程度上的發(fā)揮。如果一味地將數字科技與金融科技相連,如果一味地將金融科技看成是數字科技的唯一,非但無法讓金融行業(yè)得到改變,甚至還會把數字科技的發(fā)展帶入到死胡同。
因此,理順數字科技與金融科技之間關系,首先要做的就是把金融科技看成是數字科技的應用場景,以此來尋找金融科技與數字科技更加協調的關系。當金融科技不再是數字科技的唯一,數字科技的發(fā)展才能真正跳出互聯網金融的牽絆,并且打開更大發(fā)展空間。
數字科技的本質是技術,而非金融
對于數字科技究竟是什么,人們其實一直都是模糊的。在很多情況下,想當然地將數字科技等同于金融,似乎已經成為了一種必然。這種簡單且武斷的看法非但無法促進數字科技的良好運行,甚至還將數字科技的發(fā)展帶入到死胡同里。這是現在數字科技之所以備受詬病的根本原因所在。
筆者始終認為,數字科技與金融并不存在過多聯系。如果我們非要找到數字科技與金融之間存在的聯系的話,數字科技的玩家主要以互聯網金融的玩家或許是最直接的聯系了。從本質上來看,所謂的數字科技其實并不是什么金融變種,它更多地展現出來的是技術屬性。需要明確的是,數字科技并不僅僅是指衍生于金融行業(yè)的數據,它還包含了人工智能、區(qū)塊鏈、量子計算等諸多的新技術。
因此,相對于將數字科技看成是金融的再進化,我更加愿意把數字科技看成是一種技術,并且是一種新技術的集合。當我們把數字科技看成是技術的一種,而不是金融的一種時,它的發(fā)展才能跳出互聯網金融的怪圈,真正進入到一個全新的時代。
當然,在將數字科技的本質看成是技術之后,我們同樣還要從更深的角度來弄清楚數字科技的本質。即,數字科技并不是單一的新技術的統(tǒng)稱,也不是單個新技術的簡單相加,而是新技術在融合之后衍生出來的新物種。換句話說,數字科技其實是一個新技術的聚合體,數字科技的玩家是能夠將新技術真正聚合在一起,融合在一起,并且應用到不同場景當中的玩家。
當我們以這樣一種角度來看待數字科技的時候,所謂的數字科技便不再僅僅只是與金融始終都扯不清關系的存在,而是真正變成了一個新技術的聚合體,而數字科技的玩家也不再僅僅只是一個披著數字科技外衣的金融玩家,而是變成了一個純粹的技術極客,他們用聚合著諸多新技術的數字科技來改造著傳統(tǒng)行業(yè)與互聯網行業(yè),并且真正開啟了一個完全有別于上半場套路的新時代。
數字科技是改造者,金融科技是改造對象
對于數字科技與金融科技關系的模糊,還表現在人們對于它們角色定位的模糊。在很多情況下,數字科技與金融科技被人們當成是一種對等的存在,即它們之間的層級是相同的。對于數字科技和金融科技的這種模糊的認識,最終讓數字科技的功能和作用無法得到最大程度的發(fā)揮,僅僅只能成為一個束手束腳的存在。
在我看來,數字科技和金融科技的層階與定位其實是有本質區(qū)別的,簡單地將數字科技與金融科技等同起來,并不能夠真正促進兩者更好地發(fā)展。在很多情況下,數字科技更像是一個后來者,而金融科技則是上一個時代的產物。這就好比互聯網與傳統(tǒng)行業(yè),互聯網是新生的,而傳統(tǒng)行業(yè)是陳舊的,互聯網是改造者,而傳統(tǒng)行業(yè)則是被改造的對象。換句話說,數字科技是改造者,而金融科技則是被改造的對象。
當我們無法理順數字科技與金融科技的這一層關系的時候,我們所有的行為和動作就始終都無法跳出數字科技是金融科技的承繼者的條條框框,最終,所謂的數字科技的功能和作用同樣也無法得到最大程度的發(fā)揮。
觀察當下的數字科技市場,我們同樣可以看到這樣一種略帶走形的發(fā)展狀態(tài)。很多口口聲聲宣稱自己是數字科技的玩家,卻一直都在把數字科技將金融科技劃等號,最終數字科技喪失了改造者的地位,最終淪為了一個和金融科技一樣的存在。從這個角度來看,理順數字科技與金融科技之間關系另外一個關鍵,就是要重塑它們的改造者與被改造者的地位。
金融是數字科技的母體,但不是唯一母體
那些將數字科技與金融科技密切聯系的玩家,通常是把數字科技來源于金融作為的“護身符”,并以此來強化數字科技與金融行業(yè)之間的聯系,最終把數字科技與金融科技劃等號。毋庸置疑的是,數字科技的確來源于金融,但是,我們同樣要明白的是金融并不是數字科技的唯一母體。
按照筆者的理解,數字科技的母體是多樣的。除了金融之外,互聯網也算是數字科技的母體。因為經過了互聯網時代的洗禮之后,人們的很多行為習慣都從線下遷移到了線上,并且以數據的形式沉淀了下來。數字科技的大數據、云計算等新技術其實都是由此衍生而來的。
因此,金融并不是數字科技的唯一母體,僅僅只是它諸多母體當中的一個。如果我們將金融科技看成是金融的一種,那么,數字科技與金融科技就不能劃等號,金融科技只能成為數字科技的新型母體。理順了數字科技與金融科技的這一層關系,我們才能避免讓金融成為數字科技的唯一,真正理順數字科技與金融科技之間的關系,并且讓數字科技的發(fā)展進入到全新的發(fā)展軌道里。
對于數字科技與金融科技的模糊認識,最終讓數字科技淪為了金融科技的代名詞和避風港。當數字科技的發(fā)展進入到深水區(qū),特別是當數字科技因金融的標簽而再度被推上風口浪尖的時候,我們需要做的是要真正理順數字科技與金融科技之間的關系。只有這樣,所謂的數字科技才不再是金融科技的避風港,更不是金融科技的代名詞,而是真正有了新的內涵與意義,并且有望發(fā)揮出類似互聯網技術一樣的魔力,催生出數字經濟的全新時代。
—完—
作者:孟永輝,資深撰稿人,專欄作家,特約評論員,行業(yè)研究專家,戰(zhàn)略咨詢顧問。長期專注行業(yè)研究,累計發(fā)表財經科技文章超400萬字。支持保留作者來源的分享,轉載請保留作者版權信息,違者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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