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轉自汽車之家近日,四川省發(fā)布“實施第六階段機動車排放標準有關事項通告”。通知表示,自2019年7月1日起,四川將嚴格按照國家要求,分區(qū)域、分車型、分步實施。
其中,輕型汽車自通告實施之日起,四川省區(qū)域內注冊登記的輕型汽油車應符合《輕型汽車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測量方法(中國第六階段)》(GB 18352.6—2016)6a階段標準要求,自2020年7月1日起,四川省所有銷售和注冊登記的輕型汽車應符合6a階段標準要求。
覆蓋的區(qū)域包括:成都市、自貢市、瀘州市、德陽市、綿陽市、遂寧市、內江市、樂山市、南充市、宜賓市、廣安市、達州市、雅安市、眉山市、資陽市共15市。
通知表示,對未達到規(guī)定排放標準的機動車,各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門不得辦理注冊登記。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2019年12月31日前可以辦理注冊登記:
其一,通告實施之日前已銷售并開具機動車銷售統(tǒng)一發(fā)票的國五排放標準輕型汽油車。其二,執(zhí)行區(qū)域內經銷商庫存的且汽車產品合格證標注發(fā)證日期,或者進口汽車《貨物進口證明書》標明的海關簽發(fā)日期為本通告實施之日前的國五排放標準輕型汽油車。
(責編:肖蒙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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