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曉靈兩會建言:降低消費金融公司股東門檻

全國人大代表、全國人大財經委副主任委員吳曉靈3月5日下午審議政府工作報告時建議,將政府工作報告中提出的“在全國開展消費金融公司試點”修改為“在全國按需設立消費金融公司”。她同時建議,降低消費金融機構的股東門檻,擴大消費金融機構的資金來源,這樣才能讓金融真正支持居民消費和實體經濟。

她指出,目前實施的消費金融公司試點辦法存在兩個缺陷:

第一,消費金融公司資金來源較少,不能吸收存款,只能吸收股東存款和股東在境內公司的存款。她呼吁允許消費金融公司吸收大額存款,這樣公眾就多了一個安全的投資高息存款的渠道,有助于抑制非法集資。

第二,消費金融公司對股東限制過死,發(fā)起人必須是金融機構,金融機構必須占據30%以上的股權,且對非主要發(fā)起人也有比較嚴格的限制。因此,吳曉靈建議,鼓勵消費金融發(fā)展的同時,要降低消費金融機構的股東門檻,擴大消費金融機構的資金來源,這樣才能讓金融真正支持居民消費和實體經濟。

“只有開了正門,才能堵住邪門。”在吳曉靈看來,對消費金融公司的資金來源和股東限制過嚴,都是造成非法集資屢禁不止的重要制度原因。

(原標題:吳曉靈建議:消費金融公司應降低股東門檻)

免責聲明:本網站內容主要來自原創(chuàng)、合作伙伴供稿和第三方自媒體作者投稿,凡在本網站出現(xiàn)的信息,均僅供參考。本網站將盡力確保所提供信息的準確性及可靠性,但不保證有關資料的準確性及可靠性,讀者在使用前請進一步核實,并對任何自主決定的行為負責。本網站對有關資料所引致的錯誤、不確或遺漏,概不負任何法律責任。任何單位或個人認為本網站中的網頁或鏈接內容可能涉嫌侵犯其知識產權或存在不實內容時,應及時向本網站提出書面權利通知或不實情況說明,并提供身份證明、權屬證明及詳細侵權或不實情況證明。本網站在收到上述法律文件后,將會依法盡快聯(lián)系相關文章源頭核實,溝通刪除相關內容或斷開相關鏈接。

2016-03-08
吳曉靈兩會建言:降低消費金融公司股東門檻
降低消費金融機構的股東門檻,擴大消費金融機構的資金來源,這樣才能讓金融真正支持居民消費和實體經濟。
Scan me!

長按掃碼 閱讀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