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永利:理性看待網絡虛擬幣與區(qū)塊鏈

2016年1月20日,中國人民銀行(央行)發(fā)布公告:“將早日推出央行主導的數字貨幣”。這激發(fā)了全社會對比特幣、區(qū)塊鏈的熱情,各種區(qū)塊鏈聯(lián)盟和論壇等組織與活動風起云涌,有人因此將2016年稱作“中國區(qū)塊鏈元年”。與此同時,不少國家央行也聲明要加強區(qū)塊鏈和數字貨幣研究,或者要推出央行法定數字貨幣。這在無意之中讓很多人增強了對比特幣等“網絡數字幣”(Digital Currency)信心,成為比特幣等價格快速上漲、區(qū)塊鏈不斷升溫的重要原因之一。

到2017年6月,國際上比特幣交易價格一度突破3000美元,目前基本穩(wěn)定在2500美元左右。萊特幣、以太幣等類似的“網絡數字幣”也隨之大漲。價格的持續(xù)大幅度上漲,又引發(fā)不少人和機構對比特幣等“網絡數字幣”以及與之相關的ICO(Initial Coin Offering)、區(qū)塊鏈的狂熱追捧,對不斷創(chuàng)造出新的名詞、概念加以拔高和夸大,甚至有組織的聯(lián)合炒作,營造狂熱氛圍并吸引更多的社會投資,風險快速聚集,但監(jiān)管機構對此缺乏明確的規(guī)范和監(jiān)管,其發(fā)展態(tài)勢難免讓人產生深深的憂慮。

那么,到底應該如何看待比特幣等“網絡數字幣”與區(qū)塊鏈?

一、關于比特幣、區(qū)塊鏈的一些值得關注的說法

1、比特幣的推出標志著“數字貨幣”的問世、一個新的貨幣時代的誕生。

2、如果說法定貨幣是由發(fā)行和維護其運行的主權政府信用背書,私人貨幣是由推出和維護其運行的私人機構信用背書的話,比特幣則是由一種共識加密數學算法來做信用背書。

3、比特幣是建立在區(qū)塊鏈技術上的去中心化的自治貨幣體系,是可編程、可追溯(在網絡平臺上)的算法加密匿名貨幣,將徹底顛覆傳統(tǒng)的法定貨幣體系。

4、區(qū)塊鏈是一種分布式公開賬簿。去中心的分布式賬務體系顛覆了傳統(tǒng)的中心化“復式記賬法”。

5、區(qū)塊鏈推動互聯(lián)網從信息互聯(lián)網上升到價值互聯(lián)網。區(qū)塊鏈是一種信用(信任)創(chuàng)造體系、秩序創(chuàng)造體系、民主自治體系,區(qū)塊鏈將創(chuàng)造全新的社會組織和運行模式,將重新定義互聯(lián)網,深刻改造人類社會。

6、區(qū)塊鏈將成為引發(fā)第四次工業(yè)革命的關鍵技術。

7、ICO成為全新的金融創(chuàng)新,將成為金融深化的終局。

如此等等,不絕于耳,聞之不能不認人震驚。那么,比特幣、區(qū)塊鏈真有這么神奇嗎?

二、比特幣、區(qū)塊鏈產生的背景和原理

2009年初,比特幣正式推出,也成為區(qū)塊鏈技術最重要的應用成果。但是,比特幣、區(qū)塊鏈的產生,并不是其創(chuàng)造者憑空想象和突然間就創(chuàng)造出來的,而是有其產生的基礎和背景的。

隨著信息社會的快速發(fā)展,需要歸集和處理、分析的信息和數據量越來越大,越來越多的人認識到,單靠某個單位或機構的電腦設備將越來越難以勝任,而且每臺電腦設備都存在很大的甬余,存在白天和晚上以及季節(jié)性的運行高峰與低谷,在全球范圍內就形成電腦設備資源的巨大浪費,但在互聯(lián)網發(fā)達的情況下,完全有可能實現電腦設備(計算機)的互聯(lián)共享,從而有效利用社會資源,減少資源浪費,更好地滿足信息化發(fā)展需要。于是,從上世紀末開始,就出現了很多關于計算機聯(lián)網運行的探索和嘗試。

這首先要解決計算機聯(lián)網和共同運行的技術問題。這其中,計算機聯(lián)網和共同運算,意味著要形成不同所有者或主體的計算機的加盟或聯(lián)盟體系,這種聯(lián)盟肯定不應該是中心化的,而應該是平等互利的,否則,就難以達到預期目標;而要方便不同所有者的計算機的加盟,就需要其系統(tǒng)必須是開源、開放的,可以通過互聯(lián)網自動下載和運行,而無需主導方許可和系統(tǒng)連接(這是傳統(tǒng)的中心化許可鏈模式,成本和效率跟不上);其運行規(guī)則必須是公開的且完全內置于系統(tǒng)的,需要加盟者共同維護,避免個別人隨意修改規(guī)則而危害其他人及整個聯(lián)盟體系的安全;整個聯(lián)盟體系非中心化的運行,需要有共識規(guī)則,形成交易公開、信息透明、便于核查,以及分布式存儲和處理(需要注意的是,分布式存儲實際上是分布式備份,與“復式記賬法”沒有任何關系)、全網全程加密,防止信息篡改造假、維護信息和系統(tǒng)安全的機制。

為解決全網同步共同運行可能隨著聯(lián)盟的擴大而帶來運行效率和系統(tǒng)安全的問題,又演化出劃分區(qū)塊(Block)或分體聯(lián)盟,以及區(qū)塊之間通過區(qū)塊代碼和時間戳等相互連接,形成整體聯(lián)盟(區(qū)塊鏈,Blockchain)的機制。這就逐步演化出“區(qū)塊鏈”的技術架構或模式,其中,很多技術并非首創(chuàng),比特幣所應用的區(qū)塊鏈,實際上是將分布式架構、塊鏈式數據驗證和存儲、點對點網絡協(xié)議、加密共識算法、身份賦予和驗證、智能合約、云計算等多類技術加以融合形成的技術集成。

要吸引不同主體的計算機加盟,實現計算機聯(lián)網和共同運行,僅解決技術問題還不夠,還需要解決利益激勵(吸引力)的商業(yè)模式問題,真正實現不同的計算機所有者(加盟成員)能夠平等互利。在這方面,比特幣成為一個非常成功的案例。

計算機聯(lián)網加入的計算機越多、覆蓋的面越廣,其優(yōu)越性就會越大,但如何激勵,除激勵方案(如積分與兌現)本身,還面臨不同國家和地區(qū)貨幣的選擇問題。而在2007年美國次貸危機爆發(fā),特別是2008年9月全球金融危機爆發(fā),造成全球范圍貨幣大量投放、幣值劇烈波動的情況下,更是引起很多人對廢棄金本位制之后,當今貨幣體系完全由貨幣當局人為控制,很容易造成貨幣濫發(fā)并引發(fā)大大小小金融危機的強烈詬病,于是有人試圖摒棄現有貨幣體系和規(guī)則,完全模擬黃金(存量限定;需要挖礦產生;在一定區(qū)域內,一旦有人挖到,其他人就不能再挖到等),運用計算機系統(tǒng)和加密、共識、分布式技術等,形成一套比特幣的產生和運行機制:總量設定為2100萬個;每10分鐘生成一個區(qū)塊,內含一定的比特幣,需要區(qū)塊成員按照規(guī)則進行計算競賽,率先達成預設結果的成員即可獲得設定的比特幣(俗稱“挖礦”);獲得比特幣的成員需要其他成員共同驗證,并加注時間和區(qū)塊戳記后,同步進行記錄,然后產生出新的區(qū)塊,每個區(qū)塊都帶有上一個區(qū)塊的標記(ID);比特幣的轉讓,需要通過所有相關記錄進行驗證,只有多數通過后才能成立,并再次加注各種加密戳記后進行同步記錄;參與驗證和記錄的成員,也可獲得很少的比特幣激勵(費用收入);區(qū)塊內含比特幣的數量,初期為50個,每四年減半一次,到2140年將全部結束。

比特幣總量設定、定期減半、競賽獲得的機制,具有極大的誘惑力:加盟越早、參與越多,受益越大(即使不考慮兌換價格的變化,其本身就會每四年倍增一次)。隨著聯(lián)盟的擴大,比特幣體系已經覆蓋全球很多國家和地區(qū),吸引越來越多的人和資金投入比特幣的挖礦和交易,比特幣與法定貨幣的兌換價格隨之大幅上漲,也吸引更多的人和資金進行投機和炒作,大有超過當年“郁金香泡沫”的勢頭。不得不承認,其技術模式與商業(yè)模式的有機結合,是比特幣能夠獲得廣泛追崇的重要原因,也成為其他“網絡數字幣”紛紛效仿的基礎范例。

三、比特幣能成為真正的貨幣嗎?

貨幣是交換的媒介、價值的尺度、價值儲藏的手段。貨幣是適應交換的需要而產生,并隨著交換的發(fā)展和技術的進步而不斷發(fā)展演變,并反過來有力地促進交換以及經濟社會的發(fā)展的。

貨幣最早是由一定區(qū)域內最受社會追崇的物品來承擔的,在長期的實踐過程中,貨幣逐漸集中到廣受追崇、沒有生命、品質穩(wěn)定、易于劃分或切割成不同價值檔次、易于運輸和保管的貴金屬上,包括金、銀、銅、鐵等,不斷適應和促進交換的發(fā)展。此時的貨幣仍保持其初始的面貌——實物貨幣。充當貨幣的物品本身必須具有價值和使用價值。

隨著交換的發(fā)展,包括頻率的提升、范圍的擴張、規(guī)模的擴大等,每次交易都以金屬貨幣進行交割的成本越來越難以承受,在紙張出現并且品質能夠保證的情況下,就出現了先將貨幣金屬兌換成紙質票據(寫明貨幣金屬的品名和數量,并進行加密處理,以防造假等),再以紙質票據進行交換的資金清算,到約定時間再進行票據收付余額的貨幣金屬兌換;或者用票據到異地指定的票號兌換貨幣金屬用于交易清算等。這就大大提高了效率,降低了成本,促進了交換的發(fā)展。

在這一過程中,逐漸人們發(fā)現,可以事先印制好標明不同金額和印制廠家(兌付的責任主體)、可以用不同面額組合成任何金額的更加規(guī)范的紙質票據,替代傳統(tǒng)票據進行流通,進一步提高效率、降低成本。這就推動票據進一步演變成“紙幣”。但此時的紙幣只是金屬貨幣的替代品、表征物,發(fā)行紙幣的機構承諾持幣人可隨時將紙幣兌換成金屬貨幣。因此,此時的貨幣,仍是金屬本位制下的貨幣。

隨著交換的發(fā)展和紙幣的運行,特別是紙幣的存儲和借貸的發(fā)展,人們逐步認識到,紙幣的發(fā)行或投放,不一定完全與金屬貨幣一一對應,只要有信用的支持和流動性的保證,也可以適度超過貨幣金屬投放一定的紙幣。特別是作為貴金屬,其儲量是有限的,越來越難以適應交換和經濟社會發(fā)展的需要,特別是當國家遭遇重大災害或戰(zhàn)爭急需貨幣支持時,更是難以滿足。于是,越來越多的國家放棄了金屬本位制,轉而推動貨幣成為完全由國家高度集中管理(印制、投放、管理),由國家主權支持和法律保護(沒有兌換貴金屬的承諾)的法定貨幣或信用貨幣。

貨幣脫金(脫離金屬本位制),推動貨幣由實物貨幣轉化成紙質憑據,是貨幣發(fā)展史上一大變革(裂變)。由于沒有金屬本位的嚴格約束,貨幣很容易超發(fā)、濫發(fā),威脅貨幣的信譽和貨幣體系的安全,因此,必須加強貨幣投放和運行的管控。這就逐步演化出“中央銀行機制”,即以國家法律的形式,明確將貨幣的印制、投放、總量管理和調控等職責高度集中,交給中央銀行履行(或由其指定銀行進行具體的印制和管理),強調央行的獨立性,不允許政府直接向央行貸款或透支甚至發(fā)債,嚴格限制央行直接面向社會吸收存款、提供授信(信用投放貨幣),而是交由商業(yè)銀行面向社會吸收存款、發(fā)放貸款等(間接融資、信用投放),并強化商業(yè)銀行等金融機構的監(jiān)管和財務約束(經營不好將破產倒閉,而央行不存在這一點)。央行只能粗化與維護整個金融系統(tǒng)的穩(wěn)定需要,承擔“最后貸款人”(守夜人)的職責,面向金融機構吸收存款并提供必要的資金融通和支持(往往帶有懲罰條款)。

在這種情況下,央行貨幣投放的基本渠道,就是購買貨幣價值儲備物(主要是貴金屬和國際儲備外匯),并通過儲備物的買賣以及對金融機構的資金拆借利率和拆借規(guī)模等調節(jié)貨幣總量,保持幣值穩(wěn)定。

可見,即使是在貨幣脫金之后,貨幣也不是像有人想象的那樣可以隨意投放的,而是有一整套貨幣投放與管理制度和運行機制的。最重要的是,即使是脫金后的紙幣,也是有價值做支撐的,而不是像有人想象的那樣,就是一種經過特殊加工的紙,純粹是一種價值的符號。同時,隨著信息和通訊技術的發(fā)展,經濟往來的資金清算,已經越來越多的由交易雙方直接的“現鈔清算”轉化為通過金融機構進行的“記賬清算”,貨幣的投放方式,也越來越由央行投放現鈔為主,轉變?yōu)橐栽黾迂泿潘腥说拇婵顬橹鳎泿趴偭拷频乇憩F為“流通中現鈔+銀行吸收的社會存款”,而現鈔在貨幣總量中的比重越來越低,呈現出越來越明顯的貨幣數字化、存款化的態(tài)勢,相應出現了“記賬貨幣”、“電子貨幣”、“數字貨幣”等概念。這也就是說,盡管貨幣的形態(tài)和運行方式發(fā)生了深刻而巨大的變化,但其本質、功能和主流體系并沒有發(fā)生根本變化!

相對現行的貨幣體系而言,比特幣是一個完全不同的事物。主要表現在:

比特幣是模擬黃金,在人為打造的網絡虛擬環(huán)境中,通過“挖礦”產生的純粹“虛擬加密數字”,其本身并不具備像黃金那樣的使用價值和價值(有人認為,比特幣是通過挖礦產生的,付出了很大的勞動量,并由“勞動量驗證法”證明了的,所以具有價值。這其實存在很大誤解,并不是付出了勞動就一定有價值,因為社會上存在很多無效勞動);

比特幣不僅總量限定,而且每十分鐘產生的數量都加以界定,根本不能適應現實世界投資貿易等經濟金融活動的需要(這也是黃金退出貨幣體系的根本原因);

比特幣只能在其自身網絡體系中運行,而且其設計規(guī)則沒有考慮貸款或投資之類金融活動產生利息或紅利等增加值對貨幣的需要,其價值功能只能通過與法定貨幣的兌換,通過法定貨幣才能實現,所以必須搭建一個比特幣與法定貨幣進行交易的外接平臺(屬于比特幣網絡體系的外掛系統(tǒng),所以,即使有的比特幣交易平臺系統(tǒng)被攻破,并不是比特幣體系被攻破)。這種完全在虛擬環(huán)境中產生原生貨幣并封閉流動的體系,使得比特幣很難解決現實世界經濟金融的實際問題,將嚴重抑制金融功能的發(fā)揮和社會資源的有效配置與充分利用,因此,比特幣很難發(fā)揮貨幣的全部作用,離開法定貨幣都難以獨立存活,很難成為真正的“貨幣”,只能是一種“網絡虛擬幣”或“網絡商圈幣”,不可能顛覆或取代法定貨幣。

在當今世界仍是以國家主權自治為基本架構的情況下,要想超越國家主權,以比特幣等“網絡虛擬幣”作為超主權的世界貨幣,更是非常困難的。實際上,由于以一國主權貨幣作為國際中心貨幣存在的問題不斷暴露,歷史上,包括凱恩斯、哈約克等在內,很多人都曾探索建立超主權國際貨幣體系,但在國際社會存在一國獨大的情況下,這種超主權貨幣的設想一直沒有實現。現行國際貨幣體系是長期以來國家實力競爭的結果,只有國際影響力最強大國家的貨幣,才能成為國際中心貨幣。歐元的推出和運行,在一定區(qū)域內實現了超國家主權的區(qū)域貨幣,一度給人們帶來很大的期望,但其實際運行過程中也不斷暴露出問題,使人們更加清楚的認識到,要打造全球性超國家主權貨幣是非常困難的。

可以說,沒有國家主權保護,比特幣以及類似的“網絡虛擬幣”是難以成為真正的貨幣或貨幣錨定物的,因此也就難以顛覆當今中心化的法定貨幣體系。

四、比特幣等“網絡虛擬幣”實際上屬于“網絡商圈幣”

盡管比特幣等網絡虛擬幣很難成為真正的貨幣,但并不代表其沒有生存的需要和一定的價值。實際上,即使在一國法定貨幣體系下,并不代表其國內沒有在一定范圍內運用的“商圈幣”(代幣),如各單位內部食堂用的飯菜票或卡、有的商場發(fā)的“購物券(卡)”、游樂場用的游戲幣等。這種“商圈幣”被賦予了特殊的價值或功能,不是普遍流通的法定貨幣可以完全替代的。但這種商圈幣必須嚴格控制在其聲明的范圍內使用,不能流出去隨意使用,否則就會挑戰(zhàn)法定貨幣的權威和地位,擾亂金融秩序,貨幣當局應該嚴格管控。

隨著互聯(lián)網的發(fā)展,在現實世界之外,又出現了網絡平臺或網絡商圈的概念,甚至完全可能突破國家或地區(qū)的行政邊界,形成相對獨立的“網絡世界”。在各種網絡平臺或商圈內運行其專有的新型商圈幣——數字虛擬幣,也是完全可能的,而且也是有很大必要的。因此,將比特幣以及類似的數字“網絡虛擬幣”定位于“商圈幣”是合適的。

需要指出的是,作為“商圈幣”,只能在特定的商圈內使用和流轉,而不能隨意流出特定商圈到外面使用或兌換;商圈幣可以用法定貨幣兌換而來,但只能在特定商圈內使用,流出商圈則需要換回原來的法定貨幣,而不應隨意與其他法定貨幣自由兌換。因此,商圈幣,即使是數字化的網絡商圈幣,也不宜簡單定義成“虛擬資產(商品)”或“數字資產”,并允許其在特定商圈之外買賣和周轉。

目前,不少國家央行或監(jiān)管部門不承認比特幣等網絡虛擬幣是貨幣,但卻把比特幣等定位成“數字資產”,允許其與法定貨幣以及黃金、其他網絡虛擬幣等大量頻繁交易,缺乏必要的監(jiān)管,實際上值得商榷。由于這類網絡虛擬幣在一定的網絡平臺或商圈內仍然具有“代幣”的功能,不納入“幣”的范疇加以適當監(jiān)管,如果允許其大規(guī)模炒作,很容易催生其價格泡沫和大起大落,容易引發(fā)金融風險和社會不穩(wěn)定。

最近,在比特幣等網絡虛擬幣與法定貨幣兌換價格持續(xù)大幅度升值的情況下,吸引越來越多的人和社會資本投入到此類“幣”的體系建設和交易上,并進一步發(fā)展出以網絡虛擬幣計價和交易的,完全沒有監(jiān)管約束的新型網絡眾籌模式——ICO,并通過已有的網絡虛擬幣推動新的網絡虛擬幣的產生,通過增加交易和需求進一步推動這些虛擬幣價格的上升,使得ICO急速升溫,有人甚至認為這將成為“金融深化的終局”。但這實際上是缺乏有效監(jiān)管的結果,存在極大的風險隱患,并且又使區(qū)塊鏈領域的“幣圈”快速膨脹,而真正聚焦于區(qū)塊鏈應用的“鏈圈”反而受到沖擊。這也進一步反映出,亟待盡快明確比特幣等網絡虛擬幣的定位,既不是真正的貨幣,也不是“虛擬資產”,而應該是“商圈幣”,并應按照“商圈幣”的規(guī)范開展必要的監(jiān)管,避免釀成重大社會危害。

五、“央行主導的數字貨幣”,也只能是在央行主導的網絡平臺上運行的“網絡商圈幣”

在社會上出現比特幣等網絡虛擬幣并且快速發(fā)展的情況下,長期以來主導法定貨幣體系的各國央行面臨很大挑戰(zhàn)和壓力,同時,也面臨在新興的快速成長的“網絡世界”中影響力和國際地位的競爭,因此,不少國家央行都公開聲明,要推出“央行主導的數字貨幣”(數字法定貨幣)。

但是,“央行主導的數字貨幣”到底是指什么?“央行主導的數字貨幣”與現行的“央行主導的法定貨幣”是什么關系?央行主導的數字貨幣能夠很快取代法定貨幣(包括現鈔)嗎?如果不能很快取代,央行要同時維系兩套貨幣體系,存在什么樣的風險、如何加以應對?中國央行要推出自己主導的數字貨幣,那其他國家央行也會推出他們主導的數字貨幣,相互之間又是什么關系?

僅從對應實物“現鈔貨幣”而言的非實物“數字貨幣”出發(fā),“央行主導的數字貨幣”可以分為以下兩大類:

一是在現有貨幣體系及其運行體系不變的情況下,利用信息和通訊科技,實現的“貨幣數字化”。這一進程早已展開,并隨著信息通訊技術的進步和應用而不斷加深,相應的,不斷降低流通中現鈔在貨幣總量中的比重,完全有可能最終徹底實現貨幣數字化、電子化、無紙化。這種變化不會對現行貨幣體系產生太大沖擊和影響,并且始終都是央行主導下的法定貨幣體系?,F在央行所說,早日推出“央行主導的數字貨幣”,應該不會是指這一類型。

二是在現行法定貨幣體系之外,央行比照比特幣,運用區(qū)塊鏈等新技術,產生的一套從貨幣發(fā)行到流通運行的全新的,非實物的數字貨幣體系。從央行在召開區(qū)塊鏈座談會之后隨即發(fā)布要早日推出“央行主導的數字貨幣”的背景看,所謂“央行主導的數字貨幣”更可能是指這一類型。這將是一個非常重大的變化。

考慮到要脫離現行法定貨幣體系,完全創(chuàng)造出一套全新的貨幣體系是非常困難的(當然,如果能創(chuàng)造出一套全新的貨幣體系,將極大地改變貨幣金融乃至經濟社會的運行,影響是極其深刻的),而且即使能夠推出一套全新的貨幣體系,也不可能一夜之間甚至短時間內完全取代現有的法定貨幣,央行要同時維持兩套貨幣體系也是非常困難和危險的,目前要早日推出“央行主導的數字貨幣”,最現實、最可能的選擇就是:“央行主導的數字貨幣”同樣只能是在央行主導的網絡平臺上運行的“網絡商圈幣”(數字虛擬人民幣)。其原理是:可以允許個人、單位、金融機構等在央行主導的網絡平臺上注冊開戶,并用人民幣,或者符合結匯規(guī)則的外幣兌換成新的數字貨幣(與人民幣直接對等)。然后央行可以對在其主導的網絡平臺上開戶的用戶,運用區(qū)塊鏈等信息科技進行轉賬支付等。

這里涉及的問題是,央行能否直接面向全社會辦理開戶和金融業(yè)務,特別是能否直接面向社會辦理貸款等信用投放?如果能,那么就可能取代商業(yè)銀行等金融機構,形成“一元化”運行模式,但這就直接挑戰(zhàn)“中央銀行”的定位和機制;如果央行不能直接面向全社會辦理金融業(yè)務,特別是不能直接面向全社會辦理信用投放,信用投放原則上還只能由商業(yè)銀行辦理,那么就只能保持現行的“央行——商業(yè)銀行——社會組織和個人”的“二元化”模式。脫離央行功能定位來探討在“數字貨幣”體系下,是“一元化”還是“二元化”模式是不現實的!

從邏輯關系看,“央行主導的數字貨幣”定位于“網絡商圈幣”,只能從屬于、依托于現行法定貨幣體系,而不可能成為與現行法定貨幣體系并列的新的法定貨幣體系,更不可能顛覆和取代現行法定貨幣體系。

“央行主導的數字貨幣”能否取代社會上其他私人推出的數字化“網絡虛擬幣”,能不能跨境使用,成為網絡世界的國際中心貨幣,完全取決于央行主導的網絡平臺能否成為全國乃至全世界覆蓋最廣、應用最多、影響力最強的網絡平臺。即使如此,由于“央行”是于國家相連的,一國央行主導的數字貨幣,也仍然屬于國家主權貨幣的概念,否則,就不存在“央行主導”!

需要指出的是,相對于其他國家而言,中國央行能夠主導的網絡平臺很多,中國本身又是一個巨大而且仍在快速成長的互聯(lián)網應用市場,隨著中國國際貿易和對外投資、人民幣國際化乃至“一帶一路”戰(zhàn)略的實施,中國主導的經濟金融及其應用的網絡平臺也在不斷向海外延伸,要打造世界最強的央行網絡平臺以及相應的“央行主導的數字貨幣”,中國是最具備條件的。因此,中國應該抓住機遇,加快推進“央行主導數字貨幣”的研究與推廣,盡快形成網絡世界最具影響力的網絡虛擬幣,為網絡世界新的虛擬貨幣體系的構建和高效運行做出應有貢獻,并反過來推動人民幣國際化加快發(fā)展!

六、打造“央行主導的數字貨幣”必須充分應用區(qū)塊鏈等新技術

盡管比特幣等網絡虛擬幣不可能成為真正的貨幣,而只能是商圈幣或代用幣,不宜過度追崇和神化,但不能因此而忽視區(qū)塊鏈等新技術的研究和應用。必須明確,盡管比特幣是區(qū)塊鏈應用最早的成功案例,但區(qū)塊鏈并不等同于比特幣,比特幣只是區(qū)塊鏈應用的一個成果,區(qū)塊鏈技術應用的場景很多、潛力巨大。沒有互聯(lián)網的發(fā)展和區(qū)塊鏈等新技術的應用,就很難推出新的網絡虛擬幣及其運行體系。

首先,隨著互聯(lián)網等信息技術的發(fā)展,越來越多的人(包括法人)、越來越多的社會交往和經濟活動轉移到線上網絡平臺上進行,由此快速形成了既與現實世界密切相連,又越來越不同于現實世界的“網絡世界”,基于互聯(lián)網“互聯(lián)互通、跨界跨境融合”的特性,網絡平臺的發(fā)展,很容易突破線下存在的行政或主權管轄邊界,形成網絡世界里以網絡協(xié)議為核心的新型自治組織。

在這種網絡世界的經濟交往中,人與人無法面對面交流和實現交易的直接清算(錢貨兩清),交互的只是信息。這就存在非常關鍵的信任和信用問題。這種問題不能有效解決,線上的經濟交往就很難成功。特別是在跨境運行的網絡平臺上,還會涉及不同國家人的身份信息采集與驗證、不同國家貨幣的清算和與線下清算體系的配合、不同國家的法律差異和監(jiān)管要求等,沒有規(guī)則和技術的創(chuàng)新,很難滿足線上運行高頻高速的要求。而在這方面,比特幣、區(qū)塊鏈的應用和運行,提供了非常重要的啟蒙和實驗作用。

如前所述,區(qū)塊鏈是多類技術的集成,可以有很多的應用功能和應用場景。

其一,區(qū)塊鏈具有計算機互聯(lián)網(加盟鏈)共同運行的屬性。不是以自己的主機獨立運行,而是吸引社會上的計算機廣泛加盟,共同運行,共享計算機的運算和存儲資源,是互聯(lián)網時代“共享經濟”的重要特征和推動力。這也是區(qū)塊鏈“去中心化”運行的前提和基礎。

而要形成加盟鏈共同運行,區(qū)塊鏈必須具備幾個基本條件:一是系統(tǒng)應該是開源、開放、便于下載和連接的;二是規(guī)則是公開透明且內置于系統(tǒng)的,需要加盟成員共同維護,得不到大多數成員同意,規(guī)則不能修改,從而保證所運行的平臺是真正去中心化的、平等互利的;三是分布式存儲、全鏈或全網加密與共識、共同驗證,數據可追溯,防止數據造假和篡改。

除了加盟成員對區(qū)塊鏈體系有要求外,區(qū)塊鏈體系對加盟成員也會有要求,包括接受體系協(xié)議,保證系統(tǒng)連接和共同運行,為安全起見,還可能對加盟成員的計算機硬件進行必要的驗證和加密等(加盟成員的計算機,也可能同時加盟幾個區(qū)塊鏈體系)。

其二,區(qū)塊鏈平臺作為網絡世界的自治組織,可以有自己的運行規(guī)則,如形成專用和唯一的身份賦予和驗證體系、商圈幣的推出和運維體系、智能合約和數據核查體系等,日常交易無需逐筆都與線下各種身份信息或法定貨幣進行驗證和清算,以滿足網絡世界覆蓋面很廣、高頻高速運行的特殊要求,大大提高效率、降低運行成本、有效控制風險。

由此,區(qū)塊鏈就可以在涉及智能合約、檔案管理、數據存儲、資金清算、歷史核查、安全保護等經濟金融和社會運行的方方面面加以利用,場景很多、潛力巨大。

但是,必須看到,區(qū)塊鏈仍屬于全新的集成技術,除比特幣等“幣圈”的應用外,目前主要還在實驗室或嘗試階段,技術本身也還不夠成熟和完善,還在演化和改進的過程之中。而比特幣等“幣圈”的應用,更多的是運用區(qū)塊鏈完全虛擬一個平臺場景,運行原生(鏈生)資產(如比特幣)形成封閉式的區(qū)塊鏈運行體系。僅從“幣圈”體系內部看,可能因為資產(幣)的不可偽造、數據不可篡改、點對點支付等,形成諸如信任、信用和高速、低耗等效果,但由于其幣圈的封閉,這種區(qū)塊鏈體系實際上很難解決現實世界的問題,而且,單獨從一個網絡平臺上看,可能有高效、低耗的優(yōu)勢,但如果存在很多不同的區(qū)塊鏈體系(網絡平臺),而且不同體系的運行規(guī)則不統(tǒng)一,相互不銜接,從全世界看,仍會存在諸多問題。

實際上,搭建區(qū)塊鏈體系必須能夠解決現實世界的現實問題,才真正有價值和生命力。這就不僅需要不斷完善區(qū)塊鏈技術本身,還需要下大力氣弄清和把握現實世界存在問題的本質(如貨幣、金融的本質和運行規(guī)律),著力解決網絡世界與現實世界的連接(O2O)與商業(yè)模式問題,包括線上身份與線下身份的對接(需要采集和存儲線下身份信息)、線上商圈幣與線下法定幣的兌換或轉換、社會成員線上賬簿記錄與線下記錄的對接或合并等,滿足線下國家主權或法律制度的監(jiān)管要求(如反洗錢、反恐怖、反偷稅等方面的要求)。

這其中,不能保證線下人員身份和資產、合約等方面的合法性、真實性、完整性等,將其推到線上,即使運用區(qū)塊鏈技術,也難以達到真正的信任、信用方面的要求,根本無法達到像本文第一部分所列舉的有人描述的那些效果?,F在不少人熱衷于搭建區(qū)塊鏈,注重于突出某些功能或性能(如并行計算能力),急于擴大宣傳(講故事)和推出ICO進行資本運作,卻忽視了到底要解決和能解決什么問題,商業(yè)模式不清晰,商業(yè)可持續(xù)性沒保證,其實是很危險的。

因此,對數字貨幣、區(qū)塊鏈既要高度重視、積極研究,又要理性對待、注重實用,不能盲目追崇和拔高,不能陷于“幣圈”自說自話而不解決實際問題,更不應以炒作數字貨幣、區(qū)塊鏈概念或名詞的方式從事資本募集甚至坑蒙拐騙活動。拔苗助長反而容易阻礙數字貨幣、區(qū)塊鏈技術的研究、應用和進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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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7-14
王永利:理性看待網絡虛擬幣與區(qū)塊鏈
“央行主導的數字貨幣”定位于“網絡商圈幣”,只能從屬于、依托于現行法定貨幣體系,而不可能成為與現行法定貨幣體系并列的新的法定貨幣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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